发布:更新时间:2022-04-28阅读:1983次
1.分管教务处、实训处、技能鉴定站、非全日制教育、师生技能竞赛、学生资助、1+X专业建设等工作;
2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南安市工业学校 备案号:闽ICP备12011201号